今年1月1日起,《國民法官法》正式施行,此一重要的改革,被司法院許院長譽為司法的「地殼變動」,徹底顛覆了重大刑案的審判方式。從7月開始,國民法官已經參與作成9件判決,包含了5件酒(毒)駕致死案件、3件殺人案件、1件傷害致死案件。殺人案件中,則有「單親媽媽殺子」、「遭家暴而殺夫」等社會矚目案件。判決陸續出爐後,「量刑的輕重」、「辯護人表現」、「檢辯資源不均」等問題,成為各界熱議的焦點。民間團體之所以肯認「素人法官」參與審判,是期待透過一般民眾對於「事實認定」的常識性思考,讓人民正當的法律感情,可納入到重大刑案的審理之中。這不僅讓職業法官群體能更瞭解一般民眾想法,以將此一經驗活化、擴大至既有的審判體系中;也使得社會大眾能更加瞭解司法、審判的運作,從而共同建構一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秉持著上述理念,「民間監督《國民法官法》施行聯盟」提出以下7點建議,希望國民法官制度能夠持續進步:…
【新聞稿】記者會|民間七點建議尋解方 國民法官成效評估見真章~民間監督《國民法官法》施行聯盟
【聲明|國民法官案件欠缺吸引律師參與誘因及實務運作環境,司法院應正視制度規劃之不足】
【新聞稿】「蔡政府司改六大不足 候選人準備好了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六周年記者會
本會刑事資料庫內容索引
憲法法庭法庭之友意見書11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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