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蔡政府司改六大不足 候選人準備好了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六周年記者會

今年是蔡英文總統執政的最後一年,為瞭解2017司改國是會議結束至今的改革成績,「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聚集21位各領域的團體、代表逐一盤點326項決議的落實情形。

從內容上來看,過去6年間雖仍有多項重要的司改項目未有任何進展,但蔡英文總統的任內所推動的司改項目及範圍,仍是歷任總統之最。

然而,政府「研議」6年仍拿不出任何具體成果的6項重要改革,大大地拖累了整體的司改腳步,也連帶使得政府推動司法改革的決心令人懷疑。本聯盟鄭重呼籲蔡政府應該正式回應、釐清施政拖延的責任,並用選前剩餘的時間亡羊補牢,盡速兌現改革承諾。

上述的不足及新興的改革議題,也是未來政府的挑戰。為了持續推動司法改革,我們呼籲各黨的總統候選人,應向社會大眾承諾推動司法改革、提出政見,並於當選後召開會議廣納社會各界的意見以推動改革,再透過官民合作的機制監督落實情形。於選前,本聯盟也將規劃拜會,敦促各黨總統候選人重視司法改革,並表達改革訴求。

一、蔡英文總統任內的司改成績

針對326項決議,本聯盟逐項盤點其落實情形如說明。這些決議的內容相當龐雜,也有不少的改革項目,很難讓社會大眾在生活中感受到,但卻是「治安」、「司法風紀」、「罪犯處罰」與「判決品質」好壞的關鍵。就此,以下摘要蔡政府於過去6年間司改國是會議決議的落實情形:

(一)蔡政府任內重要的6項改革

「國民法官」、「勞動法庭」、「犯罪被害人保障」及「憲法訴訟」等新制的改革,已經於近年陸續完成修法、正式施行,且與過去相較,於制度的內容上都有很大的突破,應值關注 。就「改革檢察系統」而言,迄今已施行了「檢察署一、二審人事活化」、「票選主任檢察官」等重要措施。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司改決議整體雖對於性別平等的項次較少,但近年來有逐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及「遏阻性私密影像犯罪」的法案,連同近日剛通過的《性騷擾防治法》,可期待未來司法機關及人員在處理相關事件上,能夠持續加強性平意識。

然而,制度的上路只是改革的第一步,政府仍應持續檢討相關政策、制度的落實。以檢察改革來說,今年4月便爆發了檢察長遴選的爭議,檢察官團體也同時提出呼籲,顯見檢察系統內外的透明化、理性化,仍應繼續推動。而就「國民法官」、「犯罪被害人保障」兩項新制,今年也才剛剛起步,實際上是否能促成刑事審判文化及方式的改革、降低職業法官對於國民法官「權威效應」的影響或完善被害人權益,都有待進一步的檢視及政府的積極推動。

(二)零進展的6項決議,拖累改革腳步

雖然政府已推動了上述6項改革措施,但也有多項改革重要的改革毫無任何進展。

關於「制定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堅實並提升第一審審判品質」、「設立司法科學委員會、提升鑑定品質」、「制定調解基本法」、「建立獨立之刑事冤案特別救濟制度」及「強化冤案受害人之名譽回復及社會復歸」等多項決議,從過去6年到現在仍處於「研議」階段,蔡政府及主責的首長,難道沒有任何人需要負責?人民還要再等多久?政府又要如何讓社會大眾相信,這些改革不是被刻意拖延?

以「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為例,草案在上一屆立法院(2016~2020)時,便由委員會完成審查,但最後未能三讀。然而,在2020年後,縱使各黨立法委員已提出12個版本,因行政院遲遲未提出官方版草案,導致目前為止仍是零進度。

再以「堅實並提升第一審審判品質」來說,司法院雖然提出了上訴審的改革,並以限制人民上訴權為主要方向,但幾乎沒有對應地提出「強化民、刑事第一審審判品質」的對策,針對證據法則的檢討也無疾而終。

關於「設立司法科學委員會、提升鑑定品質」的改革,其實司法院早在2019年就提出了可行的完整條文,但歷經會銜行政院的延宕,至今在立法院仍乏人問津,下會期再不處理,恐讓改革功虧一簣;而就實務上科學鑑定缺乏統一標準及方法的系統性問題,也因政府不重視而仍停在研議階段。

我們認為,這些改革承諾的跳票是政府誠信的危機,我們都認為蔡政府應該正式回應、釐清責任,並用選前剩餘的時間亡羊補牢,盡速兌現改革承諾 。

(三)落實中的大部分項目,仍待持續努力

除了上述4項毫無進展的改革項目,更多的是調整後仍有待追蹤、檢討的政策。在這些項目中,官方都有採取不同程度的作為,但離改革的目標仍然有段距離。這包含了「合理化警察的績效標準」、「減輕司法負擔」、「推動修復式司法」、「落實偵查不公開」、「強化環境保護法制」、「獄政改革」、「建立完善的證物監管機制」及「少年處遇改革」等項目。例如:

  1. 「合理化警察的績效標準」:警政署不予採納,並以在檢討會議中納入民間專家學者、基層代表作為回應,但仍無法解決警察政策與刑事政策閉門造車與整合性的不足的問題。近年來,對於績效制度有所調整,對於警察人員違法問題,也開始轉向開放與切實檢討,而也開始有是否有執法偏見的討論,但相關替代對策,顯然並沒有對於此問題帶來明顯改善,甚至仍然發生重大爭議事件。
  2. 「減輕司法負擔」:司法人員長期的過度負擔,一直是推動司法改革的瓶頸之一。近期媒體多次報導的「檢察官出走潮」,也顯示了此一問題日益嚴重。然而目前相關政策討論都仍僅圍繞人力增加,而未根本性檢討如何在不影響司法品質的前提下,加強司法系統許多環節的效率與減少資源的浪費。
  3. 「獄政改革」:2021年已完成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的修法,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新增的「監所外部視察小組」制度,但施行至今,外部視察委員的「外部性」及「獨立性」仍有疑慮。其次,累進處遇制度仍然沒有改變,矯正人員的考用制度也沒有改革。此外,「少年矯正學校處遇實施條例」仍未完成修法。
  4. 「司法通譯」:目前(不)起訴書及判決的主文仍未有翻譯,開庭程序中的對話無法充分翻譯給外籍人士的問題也仍然存在。
  5. 「落實偵查不公開」:雖然相關規範已逐步齊全,但近年來洩漏資訊,以致於畫面外流、記者圍堵的情況仍時有所見。

至於「法律專業人員之培育」的改革,雖有通過內容完整的修正草案,但目前立法院仍未通過,致使改革停滯。

在上述改革項目中,也可發現政府雖然有一定作為,但對於特定的改革訴求是採取拒絕、拖延的態度。此一大方向上的問題,也很難期待能透過機關內部的研議獲得解決。就此,在6年後的今天,有必要再次徹底檢討各項決議的落實情形與方向,並同時盤點新興的司改議題。

二、改革承諾見分明,司改政見表決心

回顧上述,可發現不論是完全沒有進展或成效仍待努力的項目,其原因都出在缺乏一個具有監督力的機制,能敦促相關機關落實司改決議。

對此,2017司改國是會議其實就有建議,認為總統有必要設計提供社會及相關政府部門繼續對話的平台,以促成司法院、法務部等機關共同落實決議。然而,意在「要好好落實決議」的本項決議,也沒有被落實。

本聯盟呼籲未來的政府,應該吸取過去6年的經驗,進一步推動司法改革。對此,本聯盟提出以下呼籲,並規劃拜會各黨的總統候選人:

  1. 總統候選人應重視司法改革,並改善民眾對於司法不滿意的現況。
  2. 總統候選人應承諾於當選後,蒐集社會多元意見、廣納民眾的聲音,透過會議建立公開的溝通的平台,在推動司法改革及提升人權保障的方向上,凝聚社會共識。
  3. 對於司法改革的落實情形及進度,政府應與民間合作,共同建立定期、有效的檢討及監督措施。

出席

黃旭田/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召集人、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委員、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林永頌/民間監督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召集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
盧映潔/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分組委員、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李俊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委員、台灣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科暨研究所教授
Yapasuyongu’e Akuyana 陳旻園/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委員、台灣原住民政策協會理事長
江榮祥/全國律師聯合會司法改革委員會主任委員
王玥好/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羅士翔/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
劉佩瑋/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執行長
陳彥凱/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顧問
呂冠輝/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
阮文雄/天主教會新竹教區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主任
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政策中心主任
黃慧瑜/台灣永社副主任
張哲誠/身心障礙聯盟研發專員
林秉豐/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宣傳運動組主任
蘇弘暉/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倡議組資深專員
王昱翔/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研究員

新聞聯絡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律政策部主任 呂政諺律師
電話:02-2523-1178 #37
信箱:elvin@jr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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