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第2梯次「刑事辯護律師工作坊:交互詰問」(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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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時間:7/28(主詰問)、8/4(反詰問)、8/11(異議)共計三堂課三個全天。 …

【聲明】「要閱卷,不要證據開示」民間團體反對引進證據開示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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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現行刑事訴訟法第33條所定之閱卷方式,才是保障被告資訊獲取及答辯防禦等基本人權,並確保審判公平之利器。司法院去年提出的國民參與審判法草案侵害辯護人之閱卷權,有違憲之虞,進而可能傷害真實發現,造生冤案的遺憾,本會堅決反對並立此聲明。

我為什麼要學習刑事詰問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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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莊巧玲律師身為刑事辯護律師,對…

工作坊講師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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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第一次工作坊將於月底開始正式授課,本…

107年第1梯次「刑事辯護律師工作坊:交互詰問」(已結束)

時間:4/28(主詰問)、5/5(反詰問)、5/12(異議)共計三堂課三個全天。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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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LOGO由台灣百合、光芒以及天平所組成。 …

僅限會員訪問

呈現於法庭的事實,必須建構在堅實的證據基礎上,刑事辯護尤應發展案件理論,再逐步展示客觀事證。如何才能以最簡明、清晰、易懂的方式,傳達事實予參與審理的國民法官,成為律師桌案間的難題。

僅限會員訪問

參與人:尤伯祥律師、林俊宏律師、莊巧玲律師、陳宏奇律師、陳奕廷律師、 劉佩瑋律師、鄭嘉欣律師、黃柏彰律師、謝育錚律師、陳冠維律師、鄭凱鴻律師、 陳明律師、簡陳由律師、林楊鎰律師、顏瑞成律師、陳怡文律師、蔣昕佑律師

當不誠實的證人來到律師面前 | 沙龍隨筆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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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律師之難,經常得在熱情辯護與客觀事實的漩渦內迴旋,不時須在竭力辯護與訴訟現狀的夾縫間掙扎,更難的,則是要選擇蒙上眼掩住耳相信當事人,還是揭穿謊言另覓真相卻仍堅持對當事人不離不棄。

僅限會員訪問

參與人:丁中原律師、尤伯祥律師、沈元楷律師、林俊宏律師、莊巧玲律師、陳宏奇律師、陳奕廷律師、劉佩瑋律師、鄭嘉欣律師 主題1:辯護人與證人詳談後,認為證人所言不實,辯護人還要傳證人上法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