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8 刑辯沙龍 |《偵查中的辯護》|方伯勳律師

日期:109.8.11 19:00~21:00
引言人:方伯勳律師
與會者:陳奕廷律師、陳冠維律師、倪映驊律師、簡陳由律師、吳鏡瑜律師、陳君沛律師、李維中律師、林建宏律師、李奇律師、莊巧玲律師、李宜光律師、顏瑞成律師、鄭嘉欣律師、蔣昕佑律師、史崇瑜律師、蔡旻哲律師、張宇脩律師、余閔雄律師、吳漢甡律師、陳彥佐律師、王筑威律師、賴秋惠律師、房彥輝律師、李柏洋律師、徐子淳律師、李介文律師、王耀緯律師、謝明訓律師、李龍生律師

《偵查中的辯護》



尤伯祥律師:
我們今天晚上的這個題目叫偵查中辯護,我知道方伯勳會的題目非常的多,這個只是他各種技能其中的一種而已。今天晚上這個題目叫偵查中辯護,我也想聽聽看偵查中的辯護是什麼,因為這個真的很困難,我們平常都很會做審判中的辯護,因為有卷證辯起來比較好做,但偵查中的辯護通常是最困難的,因為敵暗我明,我們幾乎完全不知道整個案情的狀況,不知道到底能夠做什麼樣的完整辯護,有時候是非常的痛苦的事情,經常我們是連書狀到底要寫還是不要寫心中都有非常多的疑慮,所以我想今天晚上這個討論是非常有意義的。這好像是我們刑辯沙龍第一次討論偵查中的辯護,所以我們非常期待今天晚上伯勳兄可以給我們帶來的引言,那以下我們就用熱烈的掌聲歡迎他。

方伯勳律師:
謝謝大家,我約從民國103或104年在律訓所上偵查實務的課程,那時候都是兩個講座,除了我之外搭配了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後來有學員寫信到反映說好像在上課的時候因為有檢察官在旁邊,我很多次好像欲言又止,有時候也是因為以前的同事等,就是這樣把批評講出來好像會有一點失敬或是不禮貌,後來隔了兩年之後就只有我自己一個人上課。因為我自己不管是個性或者是我的處理事情的方法,都比較重視觀念的問題,所以我在律訓所上課的時候其實我是舉很多例子,可是我會自己先講一下我處理事情的態度跟觀念,因為這邊主要講的是偵查中的辯護,比我在律訓所上課的範圍要小,律訓所上課的範圍是偵查事務,可能還包含當告訴代理人的情況,甚至是擔任被告之代理人(針對拘役或專科罰金)的案子,比較常見是法人被列為被告的情形。今天題目範圍比較小,所以我自己就稍微整理一下我處理偵查案子,我在處理事情的過程中我會檢視到一些問題,那大家就輕鬆一點聽我這個聊聊好了。


(請加入並登入本會會員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