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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9.6.23 19:00~21:00
引言人:陳明律師
與會者:吳鏡瑜律師、沈元楷律師、黃柏彰律師、簡陳由律師、陳冠維律師、莊巧玲律師、陳奕廷律師、倪映驊律師


《法律審》



陳明律師:
我們簡單的介紹最高法院的組成他的法官養成。其實從事法官工作的人都是認為最高法院是他們的歸宿,真正有野心的人會認為大法官才是他的歸宿。大法官的提名人選有一定比例是從最高法院裡面挑選,這是固定的。而最高法院法官的來源原則上是從高等法院去挑。法官每年都要填志願表然後由最高法院的法官去挑選,這是很特別。我們收到的高院判決─當然二審確定的不算─他判決書不是寫給我們看的,他寫給最高法院的法官看,因為他們的判決可以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法官會知道說哪一個法官是屬於比較認真的,哪一些法官是屬於比較混的。如果說辦案的成績很不錯品質很好會先調辦事,本缺在高院但調最高法院辦事,有極少數比例的調辦事的最高法院的法官就直接留下來。那這一次增加22位人數也沒有大爆發,他說要要清舊案啊,所以大爆發以後,這一批好像調最高辦事的都留下來,那當然挑了22位的英雄豪傑上去,所以是這樣是從最高法院來審核過了之後才能夠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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