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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人:蕭奕弘檢察官、林俊宏理事長、林煜騰律師、黃任顯律師 與會者:蕭奕弘、林俊宏、林煜騰、黃任顯、陳明、尤伯祥、李宜光、莊巧玲、陳君沛、鄭嘉欣、戴紹恩、王志傑、史崇瑜、王雅芳、李玟旬、蔡孟遑、林孟皇、郭皓仁、楊淑華、陳添信、周昕毅、洪維廷、蔡晴羽

記錄人:游鈞量

此期沙龍邀請到日前實際參與並運作北院國民法庭模擬的檢辯雙方,分享兩造面對的問題以及當下選擇的處理方式。談論主題遍及事前準備、起訴書、證據開示、協商會議、選任程序、審前說明、開審陳述、言詞辯論、量刑辯論、最終評議,供各位參考。

事前準備


­        究竟事前準備要耗費多少資源呢?蕭奕弘檢察官指出,檢方必須仰賴事務官以及行政組的支援法官的幫忙,才能完成道具製作與遮隱卷宗個資等非常耗時耗力的工作。他也擔憂:辯護人一直接這種案件,若被告多無財力,為了正義跟理念到底能堅持多久? 對此,黃任顯律師分享,準備這種案件所花的時間比一般多很多,同時問完證人隔天就要辯論,投影片製作時間非常倉促。未來這種案件若大多是法扶案件,挑戰性會很大。

­        就案源部分,陳明律師指出,目前規範十年以上,比較複雜恐怕就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絡。整個統計結果大概四、五百件。


起訴書


­        撰寫的細節可以到什麼程度?蕭奕弘檢察官指出,主觀構成要件應該是要寫,因為這本來就是檢察官起訴的框架,比較疑惑的是行兇細節要寫到什麼程度才能夠不產生預斷或偏頗之虞,寫太細國民法官可能會覺得被告比較可惡。這也是訴訟中屢屢被爭執的地方。


證據開示


­        蕭奕弘檢察官分享,這場就直接把電子檔寄過去給三位律師,未來檢方應該是會請律師來走個程序,提供電子檔光碟,做電子筆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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