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16《辯方證據開示座談會》報名資訊(活動已結束)
【辯方證據開示座談會】
各位有沒有發現這張海報上面寫了什麼呢?
是否有發現那若隱若現的「證據」呢?
證據開示將隱藏的資訊呈現出來,然而呈現過少將使真正的證據仍處在黑霧之中,呈現過多卻又可能事實遭到誤解或既有價值受到侵蝕,使得證據碎裂至無以為「證據」。
而這正是所有刑事審判辯護律師即將面對的難題。
國民法官法即將於二年後施行,刑事訴訟制度的面貌勢必與現在截然不同。屆時該程序中的「辯方證據開示」應如何進行?證據需要開示到什麼程度?又有哪些資訊應該開示?仍有諸多疑問需要借重比較法上的知識與經驗探討。
對此,本會邀請到美國Seton Hall University的陸梅吉教授、南加州刑事辯護事務所合夥律師王緯華、日弁連刑事弁護中心主任秋田真志與日本龍谷大學犯罪學研究中心李怡修研究員來與我們介紹並討論美日兩國證據開示的運作模式。
===活動詳細資訊===
時間:110年1月16日(星期六)14:30~17:00
地點: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1301教室(3樓)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
注意事項:
(1)參加人員應保持適當社交距離和配戴口罩,活動現場除喝水外,禁止飲食。
(2)參加人員應儘量固定座位或活動範圍。
(3)收到報名確認信始報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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