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聲明】就立法院昨日(20)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相關修正草案,實質癱瘓憲法法庭運作,導致人民基本權益保障、機關間權力爭議解決等機制淪為真空,本會深感遺憾,並表達最為嚴厲之譴責。

【本會聲明|就立法院昨日(20)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相關修正草案,實質癱瘓憲法法庭運作,導致人民基本權益保障、機關間權力爭議解決等機制淪為真空,本會深感遺憾,並表達最為嚴厲之譴責。】

就立法院昨日(20)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相關修正草案,實質癱瘓憲法法庭運作,導致人民基本權益保障、機關間權力爭議解決等機制淪為真空,本會深感遺憾,並表達最為嚴厲之譴責。

一、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除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外,更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此為中華民國憲法第77、78條所明定。司法院依據司法院組織法第3條規定,置大法官十五人,依法成立「憲法法庭」行使職權,俾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維護憲政機關運作,以確保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二、 經統計,憲法法庭所受理案件,極高比例涉及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為不使人民基本權益保障機制出現空窗,維持憲法法庭得以穩定運作,乃所有憲政機關責無旁貸之至高憲法義務。依據現行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43條第3項、第75條、第80條,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宣告彈劾成立及政黨解散之判決,則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現有總額之一定成數」為裁判門檻,便是在確保大法官因迴避或懸缺而導致總數減少時,得繼續運作以捍衛憲政秩序之因應機制。

三、 然而,立法院卻於昨日(20)以極度草率方式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相關修正草案,規定日後憲法法庭作成裁判,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且參與評議者不得低於10人,同意違憲宣告者不得低於9人,亦即硬性以「法定人數」為評議與違憲宣告之門檻。如此修法,將大幅增加憲法法庭陷於僵局的風險,甚至直接導致癱瘓停擺。舉例來說,在大法官滿額15人的情況下,針對人民基本權利遭受國家侵害的案件中,倘若其中8人認定違憲、7人認定合憲,按昨日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因主張違憲者未達9人,而主張合憲者又未達現有總額過半數即8人以上,從而造成無法做成宣判的僵局窘境。亦即,縱使主張違憲者眾,卻只能繼續容任人民基本權利遭受國家機關違憲侵害的狀態維持下去,此例已然突顯出昨日修法之荒謬。更加嚴重的是,在立法院迄今遲遲不對總統提出的大法官候選名單審議人事同意權,致使司法院僅餘8名大法官的現況下,因未達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規範「參與評議者不得低於10人」之法定人數,法案公布後憲法法庭將陷入永久停擺,權力分立制度亦面臨嚴重傾頹。

四、 司法權為自由民主憲政國家所不可或缺的重要權能,尤以承負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及維護國家憲政秩序任務為鉅,絕不容有功能上的真空。立法院佔多數優勢之政黨草率濫修憲法訴訟法相關條文,全面性癱瘓憲法法庭運作,形同架空我國司法權能,實質上棄人民基本權利受侵害之救濟於不顧,毀敗憲政秩序莫甚於此!本會除深感遺憾,並表達最為嚴厲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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