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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8年2月16日
參與人:莊巧玲律師、史崇瑜律師、謝明訓律師、李奇律師、尤伯祥律師、黃祿芳律師、王婷儀律師、陳明律師、鄭凱鴻律師、林萬憲律師、陳奕廷律師、阮玉婷律師、林玥彣律師、Thomas Wang律師、Andrew Lin律師
記錄人:邱錞榆
|引言|
尤伯祥律師:
會有這次題目的發想是因為最近有兩起律師被攻擊的事件,有一件在桃園,對造開完庭後就開車把律師撞死了,令人非常悲傷的事件,後來又有一個道長在開完庭後遭到攻擊,因此各位道長們的人身安全也是需要特別的重視,而這次北律的賀年影片也將理監事抓來做一些問答,其中一個問題就是如果開庭遇到對造當事人要打你該怎麼辦。我剛開始執業的時候老闆也跟我說,如果不懂得保護自己要怎麼保護當事人,其實醫生跟律師很像,都是保護別人的專業人士,但也可能為了保護自己而發展出防禦性醫療,而律師也可能產生防禦性的辯護、代理,所以這個題目值得談的部分也在這邊,如何畫出適切的界線在保護當事人的同時也能保護自己,請鄭大律師來分享。
鄭凱鴻律師:
各位大律師大家好,我原本發想這個題目時,就是想討論如何保護律師的人身安全,但有同道在網路上詢問是指物理上的人身安全嗎?其實我覺得這個題目可大可小,我記得我在當律師的第一天,我的學姊就跟我說當律師最重要的就是要學會保護自己,保護自己在當了這幾年後我也慢慢有所體驗,譬如在2017年有發生兩起事件,其中一位黃律師在步出法院時被洪姓男子駕車追撞,把他以及他的妻子兩人撞飛彈倒在地,後來兩位也都死亡;另外一件是在桃園,在開民事庭的時候與對造產生衝突,結果被對造打到顱內出血,後來也是宣告不治。我記得有一次我去到最高法院旁聽一個案子,那個案子是發生在很久很久以前,周德勝律師的命案,在民國85年發生的,經過14年的纏訟被告被判了死刑,這件案子是被告與律師認識,後來因為缺錢花用就跑去律師事務所劫財,但因為周律師不肯說出存摺的下落,又害怕日後被周律師認出而殺人滅口,所以就用窗簾將周律師勒昏後再用刀子刺殺他,所以那天有人跟我說律師已經晉升高風險的行業,保險的保費應該增加了,我最近辦類似的案件也有想到這樣的問題,除了受到人身的傷害以及事務所有可能發生危險之外,其實我們在跟當事人互動的過程之中也可能與自身安全有關,例如在委任的過程,在公會常常會接到風紀倫理案件,當事人指控律師與他約定酬金不清楚,這些事情都會讓律師的聲譽、士氣受到很大的影響,這些也是廣義的保護自己,所以我說這個題目可大可小,就算把這些系列拆開來談都還是會讓大家有很大的興趣。
|主題一:常見的律師安全問題|
鄭凱鴻律師:
剛剛說的部份可以做個總結,人身安全大概分成幾個部分,第一個是物理上的人身安全,有可能遭受被告的辱罵、威脅或者是肢體暴力,例如我也聽說過有律師收過一封信,裡面是兩顆土豆,也有聽過某律師收過金紙,這個是關於威脅的部分。甚至不只是律師,法官也有可能遇到,聽聞某法官在強制執行的時候,當事人放狗,但是法官有法警,我們沒有法警,法官可以請捕狗大隊來把狗抓走,但我們沒有辦法,法官在法院裡面有自己的秘密通道,我們律師沒有啊!該怎麼辦?
還有一種傷害是財產的損失,例如事務所的玻璃被砸,又或者是妨礙名譽等等,除了造成事務所人財流失、組織士氣低落以外還有事務所的形象上受到影響,所以我就想,可以從事務所的硬體來講,例如事務所是否有門禁管制?大樓有沒有保全?辦公室與會議室有無區隔?還是說當事人可以隨時任意進入到律師以及職員所在的地方?空間內有無監視器?甚至我看過有些事務所有設警民連線,再來,會議室的門有沒有辦法從內部反鎖?會議室的外面能否看到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