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聲明】針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2024年1月24日執行搜索、扣押行動後,隨即於官方臉書、網頁上公開搜索影像乙事。
【本會聲明|針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2024年1月24日執行搜索、扣押行動後,隨即於官方臉書、網頁上公開搜索影像乙事。】
針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2024年1月24日執行搜索、扣押行動後,隨即於官方臉書、網頁上公開搜索扣押疑似犯罪所得數額及執行搜索之私人住所照片及影片乙事,刑事辯護律師協會聲明如下:
一、本會認為上述行為已明確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導致社會對涉案關係人未審先判,侵害其等受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原則保障,而受公平審判之基本權利。
二、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的重要性,其旨在保護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他相關當事人的名譽、隱私、安全,確保受審者享有公平審判權利。警方自行在官方臉書、網站廣泛公布搜索過程的照片、影片,已經超越了「維護社會治安,適度公開資訊」的必要性,除侵害關係人及其親屬之名譽和隱私外,也可能過度暴露偵查細節,妨礙未來偵查真實發現,而對公益造成危害。
三、我國正積極推行國民法官制度,雖然本案目前並非適用類型,但倘若警察機關仍不嚴肅看待偵查不公開原則,改正選擇性揭露不同案件偵查細節以引發媒體爭相報導之惡習,日後可能造成國民法官之偏見、預斷,影響審判公平,不利此制度推行。
目前警方已自行編輯移除部份照片及影片連結,我們敦促警方應正視此議題,並追究相關人等責任,更應確保未來類似執法行動,得以遵循適當程序,以維護司法正義和所有關係人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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